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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經常追求指標,忘了目標,應該回到原點去思考為何要發展太陽光電?不就是為了創造一個更好、更安全、更有質感的環境嗎?怎麼到最後竟會落到好山好水一一蒙塵,違章建築就地合法的局面?這就是我們要追求的「非核家園」嗎?

以「水上飄」來說,日前台電擬在高雄澄清湖、嘉義蘭潭水庫設置漂浮式太陽光電板,此舉引來藍、綠立委撻伐,立委們認為:「絕不可以為了發展太陽光電,而破壞台灣的湖光山色。」朝野立委向來各唱各調,但在這件事上卻口徑一致,反對到底。

2011年馬政府提出「陽光屋頂百萬座」,規畫於2030年讓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310萬瓩,後來上修至620萬瓩。2016年民進黨執政,雲林縣麥寮鄉民間小額借款 將目標一舉調升至2025年2,000萬瓩。

重點是這些太陽光電板要舖在哪?光舖在地層下陷區、土地汙染區當然是不夠的,因此還得找些農地、曬鹽場、垃圾掩埋場,但這樣還是不夠,因此又得找水庫、埤塘、湖泊雲林縣崙背鄉創業貸款 ,還是不夠,於是又相中了違建的屋頂。

然而,要達成這個艱鉅的目標,台灣的好山好水,今後恐怕都得舖上太陽光電板。近日台電忽而有「水上飄」規畫、忽而有「光明頂」計畫,為了達到2,000萬瓩,連金庸武俠小說都用上了。

2,000萬瓩是多大?多數人沒有概念,以近月每天全台用電尖峰負載約2,700萬瓩比對,就可以知道其規模之大了。然而,即令2025年達此一規模,由於有陽光才能發電,因此2,000萬瓩的太陽光電一年所發的電,大抵就是一座330萬瓩的燃煤電廠發的電。

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《電業法》修正案,確認我國於2025年進入非核家園,依新政府規畫,屆時太基隆貼現 陽光電的裝置容量將由目前100多萬瓩升至2,000萬瓩,短短9年要擴大19倍,這自然是個艱鉅的任務。

水上飄、光明頂...怪招出盡

■太陽光電、燃煤電廠的設備利用率分別是14%、85%,顯示1瓩太陽光電1年所發的電,約等於0.165瓩燃煤電廠1年所發的電,依此換算,2,000萬瓩太陽光電發的電,約等於330萬瓩燃煤電廠發的電。

工商時報【于國欽】

依新政府規畫,在2025年核電廠除役後,國內的電力配比是,燃煤電廠占30%、燃氣電廠占50%,而再生能源(太陽、風力、水力發電等)要占20%。如今再生能源發的電僅占4%,其中太陽光電更只有0.4%,短短數年要達到新能源結構,只怕比登天還難。

太陽光電利用率 僅14%

這樣漫天蓋地的舖,就能在2025年順利達到2,000萬瓩嗎?恐怕還是不行,因此政府機關、公營事雲林縣麥寮鄉二胎貸款 業、學校、郵局、各地展覽館的屋頂也得配合。不但平的屋頂要配合,甚至連高雄展覽館波浪型的屋頂也被要求要舖上,其瘋狂程度,讓人嘆為觀止。

何以2,000萬瓩的太陽光電所發的電,竟然只等於和平、麥寮兩座燃煤電廠發的電?這是因為太陽光電在一年8,760小時裡,只有14%的時間在日照下能運轉發電(發電設備利用率),反觀燃氣電廠利用率約45%,燃煤、核能電廠則高達85%、90%。

同屬再生能源的風電利用率南投縣水里鄉周轉 雖不算高,但仍比太陽光電高出一倍以上,由此可知,在各類發電設備裡,就屬太陽光電的利用率最低。

平心而論,太陽光電有其優點,但也有其限制,利用率太低,無法做基載電力都是它的限制,這對未來供電的穩定影響甚鉅,如果還因此賠上台灣的好山好水,那麼,2025年2,000萬瓩這個目標,一點意義也沒有,廢之可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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